定州市第四中學信息公開咨詢指南
定州市第四中學信息公開咨詢指南
為建立公正透明的管理體制,更好地為公眾提供學校信息公開服務,方便公眾獲得學校信息服務,根據(jù)《定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做好教育、衛(wèi)生健康領域公共企事業(yè)單位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結合我校實際,特編制本咨詢指南。
一、學校主動公開信息
(一)主要內容
學校信息公開包括教育局提供的信息公開和學校職能工作部門提供的信息公開。
1、學校領導名單;
2、學校章程;
3、學校制度性文件;
4、學校重要會議的主要內容;
5、學校工作重點;
6、學校人事任免。
(二)范圍及時限
《定州市教育領域公共事業(yè)單位信息公開目錄》(以下簡稱《目錄》),作為主動公開定州市第四中學信息范圍的主要依據(jù)?!赌夸洝穼鶕?jù)信息產生的具體情況作不定期更新。
學校公開以上信息的時限為自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通過會議、政務公開欄張貼等形式予以主動公開。法律法規(guī)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三)公開形式
《目錄》及定州市第四中學主動公開信息采取會議、微信群、學校公眾號、政務公開欄張貼等形式公開。
二、依申請公開的有關事項
公眾可根據(jù)自身需要,向學校提出申請。
(一)受理申請機構
學校自2023年4月10日起正式受理學校信息公開申請,受理機構為學校各相關信息責任部門。
辦公地址:定州市第四中學信息公開辦公室
辦公時間:工作日8:30-11:30,14:00-17:30
聯(lián)系電話:0312-2581790
通信地址:定州市興定東路96號
郵政編碼:073000
(二)申請的具體步驟
1、提出申請
申請人可以根據(jù)自身需要,通過書面形式向學校提出申請。申請人應當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2、遞交申請
申請人親自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學校不直接受理信函方式提出申請、傳真方式提出申請、電子郵件方式提出申請以及通過電話提出的信息公開申請等,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咨詢申請程序。
申請的辦理步驟
1、審查
學校接到申請人的申請后,對申請的內容進行審查。對于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將進行核實,或更正或補充。
2、答復
對申請公開的學校信息,學校根據(jù)下列情況分別作出答復:
(一)屬于公開范圍的,可以告知申請人獲取學校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二)屬于不予公開范圍的,應當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三)依法不屬于學校公開或者學校信息不存在的,應當告知申請人,對能夠確定學校信息的公開部門的,應當告知申請人部門的名稱、聯(lián)系方式;
(四)申請公開的學校信息中含有不應當公開的內容,但是能夠作區(qū)分處理的,學校應當向申請人提供可以公開的信息內容;
3、提供信息
(一)學校收到信息公開申請,能夠當場提供學校信息的,應當場提供。
(二)學校不能當場提供信息的,則說明原因。
三、監(jiān)督方式及程序
公眾或其他組織認為學校不依法履行學校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學校信息公開工作上級主管部門、監(jiān)察機關舉報。